收9万元可帮助办减刑? 诈骗惯犯获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

热讯 2026-10-29 05:40:26 2

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(通讯员吴柳昀 宋俊)“我有关系,收万这事包在我身上。帮助办减并处”看似信誓旦旦的刑诈刑年承诺,实则是骗惯精心设计的骗局开始。近日,犯获罚金经黄冈市黄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收万张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,帮助办减并处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。刑诈刑年

服刑表现不佳的骗惯王某对“减刑”有着强烈的诉求。同为服刑人员的犯获罚金张某因长期诈骗,敏锐地发现了这条“生财之道”。收万两人日常相处中,帮助办减并处张某刻意营造自己“有关系、刑诈刑年有能力”的骗惯假象,时不时吹嘘自己“认识监狱领导”“能打通关节”,犯获罚金慢慢获得了王某的信任。

在张某即将刑满释放前夕,王某写下一张字条,托付张某出狱后带给自己的哥哥王某某,字条中明确提及“张某可帮忙办理减刑事宜”,并叮嘱哥哥多配合张某,给予其必要的“活动经费”。张某刑满释放后,第一时间找到王某某,出示了字条,以此证实自己的“身份”和“能力”。见到弟弟亲笔字条的王某某,急于帮助弟弟减轻刑罚,对张某的说法深信不疑。其后,张某编造“需要花钱打通关系”“办理减刑的手续费”等各种借口,多次向王某某索取钱财,王某某在焦急和希望中,先后向张某转账9万元。

然而,继续回复“很快就能有结果”“减刑通知即刻就下来”的承诺长期未兑现,王某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,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
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,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案卷材料,发现张某所骗钱财早已因赌博糟蹋一空,结合张某的犯罪前科、诈骗事实、资金流向等关键证据,明确张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,且张某刑满释放后不久便利用他人急切心理实施诈骗,主观恶性较深,并有多次前科系累犯,依法应从重处罚。今年4月22日,法院经审理后,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
承办检察官提醒,监狱减刑事宜均有严格的法定程序和标准,必须依法依规办理,不存在任何“捷径”可走。切勿轻信他人“有关系、能帮忙”等谎言,遇类似情况需及时报警,谨防财产受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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